HJ 311-2017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燃气灶具(环境保护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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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-12-2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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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,HJ 311—2017,代替HJ/T 311—2007,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燃气灶具,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labeling products,—Gas cooking appliances,2017-12-11 发布 2018-03-01实施,环 境 保 护 部 发 布,HJ 311—2017,i,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,公 告,2017年 第67 号,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,保护环境,促进技术进步,现批准《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,求 文化用纸》《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塑料包装制品》《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燃气灶具》《环,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数字式复印(包括多功能)设备》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,并予发布,标准名称、编号如下:,一、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文化用纸(HJ 410—2017);,二、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塑料包装制品(HJ 209—2017);,三、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燃气灶具(HJ 311—2017);,四、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数字式复印(包括多功能)设备(HJ 424—2017),以上标准自2018年3月1日起实施,自实施之日起,《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复印纸》(HJ/T 410 —,2007)、《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包装制品》(HJ/T 209—2005)、《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燃气,灶具》(HJ/T 311—2006)、《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数字式多功能复印设备》(HJ/T 424—2008),废止,上述标准由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,标准内容可登录环境保护部网站(www.mep.gov.cn)查询,特此公告,环境保护部,2017年12月11 日,HJ 311—2017,iii,目 次,前 言. iv,1 适用范围..1,2 规范性引用文件..1,3 术语和定义.1,4 基本要求..1,5 技术内容..2,6 检验方法..3,HJ 311—2017,iv,前 言,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,减少燃气灶具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,响,制定本标准,本标准对燃气灶具产品设计和生产,产品使用、包装和说明等提出了环境保护要求,本标准对《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燃气灶具》(HJ/T 311—2006)进行了修订,主要变化如下:,——调整了适用范围;,——增加了燃气灶具的术语定义;,——增加了产品环境设计要求;,——增加了生产过程的要求;,——调整了NOx、CO、热效率限量的要求;,——增加了噪声限值要求;,——增加了包装材料要求;,——增加了产品公开信息要求,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,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: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,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7年12 月11日批准,本标准自2018 年3 月1 日起实施,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,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:,——HJ/T 311—2006、HJBZ 19—1997,HJ 311—2017,1,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燃气灶具,1 适用范围,本标准规定了燃气灶具类环境标志产品的术语和定义、基本要求、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,本标准适用于使用城镇燃气,《家用燃气灶具》(GB 16410)界定的家用燃气灶具、《商用燃气灶具,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》(GB 30531)界定的商用燃气灶具;使用《城镇燃气分类和基本特性》(GB/T,13611)以外燃气种类的燃气灶具可参照使用本标准,本标准不适用于在移动的运输交通工具中使用的燃气灶具,2 规范性引用文件,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。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,GB 16410—2007 家用燃气灶具,GB 30531 商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,GB 30720 家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,GB/T 13611 城镇燃气分类和基本特性,GB/T 16288 塑料制品的标志,GB/T 18455 包装回收标志,GB/T 26572 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,CJ/T 28 中餐燃气炒菜灶,CJ/T 187 燃气蒸箱,CJ/T 392 炊用燃气大锅灶,HJ 2537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水性涂料,HJ 2541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胶黏剂,HJ/T 296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卫生陶瓷,3 术语和定义,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,燃气灶具 gas cooking appliances,含有燃气燃烧器的烹调器具,[GB 16410—2007,定义3.1],4 基本要求,4.1 产品应符合相应质量、安全标准的要求,4.2 产品生产企业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,4.3 产品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应加强清洁生产,HJ 311—2017,2,5 技术内容,5.1 产品环境设计要求,5.1.1 易于回收设计,5.1.1.1 产品元件、材料的再生利用率应不小于电器平均质量的75%,5.1.1.2 质量大于25g,或平面表面积超过200mm2的塑料部件应按照GB/T 16288 的要求进行标识,5.1.2 零部件中有害物质要求,5.1.2.1 塑料部件中短链氯化石蜡(SCCPs)含量不超过该塑料部件总量的0.1%,5.1.2.2 外壳、框体部件中除紧邻加热的塑料零件外,质量大于25g的塑料零部件中不使用多溴联苯、,多溴二苯醚、六溴环十二烷,5.1.3 产品使用的胶黏剂应符合HJ 2541 的要求,5.1.4 产品使用的涂料应符合HJ 2537 的要求,5.1.5 产品使用的石材内、外照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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